为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材料,明确贷款学生的责任和义务,现就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:
一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
1、家庭经济困难,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(包括学费、基本生活费);
2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满十六周岁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;
3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(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);
4、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无违法违纪行为;
5、学习努力,成绩优良,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完成学业。
二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供的材料
1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(可手写);
2、学生家庭所在地乡(镇)或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盖章的、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;
3、学生家长同意贷款的《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确认书》;
4、父、母亲身份证复印件。父亲或母亲无身份证的,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;
5、申请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复印件;
6、按要求填写的由银行提供的相关表格、合同、借据等(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)。
三、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
1、新生入学后,按学校统一要求,申请人向所在系递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及相关材料;
2、系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初审、汇总,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;
3、系初审、公示后,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资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;
4、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、审核各系贷款学生资料后报送经办银行审核、审批;
5、经办银行审批后,贷款申请获批准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借据、合同;
6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。
四、贷款金额
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,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。
五、贷款贴息方式
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无需支付贷款利息,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;毕业后所产生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承担。
六、贷款学生的责任、义务
贷款学生有向贷款银行如实提供相关贷款材料的责任和义务,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;贷款学生须认真履行贷款合同的约定,毕业后按时还本付息。
七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部门:学生工作办公室
咨询电话:0563-3831050
网站名称: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
联系人:刘老师
特别提示: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可在“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”网站下载。
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说明
新生入学报到时,在报到现场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处”办理回执手续,回执手续所需材料:⑴《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或其他信用机构助学贷款回执函;⑵新生报到证或注册证;⑶学杂费缴费单。
报到时未及时办理回执者其办理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待生源地贷款到账后,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网站公布贷款到账学生名单及学费冲抵情况,随后学生可前往财务办公室领取缴费单。